自愿清盘程序

新冠肺炎对各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如果您的公司处于财务困境中,且不太可能恢复,则您的公司可以选择开始由董事发起的清算或自愿管理。

通常,投诉或申请将提交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就成为可强制执行的债务。如果法定要求在21天内未搁置或结清,则提交清盘申请(连同宣誓书)。

申请和法定要求是技术文件,要求遵守严格的法律要求和法院规则。法定要求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因为有缺陷的要求可能导致有缺陷的清盘申请。通常需要法律援助来准备、归档和送达这些文件。

资不抵债的公司

如果公司资不抵债或认为近期内将资不抵债,公司需要尽快任命自愿管理人或清算人。资不抵债的公司必须停止所有交易和正常业务。破产交易违反了2001年Corporations Act,公司可能要承担民事处罚或刑事指控。

如果公司决定不采取任何行动,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结束公司并指定清算人。

公司在从陷入困境的公司转移资产时应谨慎行事,以避免支付未偿债务或欠款。这种行为被称为“phoenix activity”,参与这种活动的董事或秘书可能被要求支付巨额罚款,并被判处最高15年监禁。

有偿付能力的公司

如果公司不符合自愿注销登记的要求,公司可以申请注销。

公司董事必须先提交“表格520”,以声明偿付能力。对偿债能力作出虚假声明的行为违反了2001年Corporations Act,公司将因该行为受到处罚。在指定清算人后,公司成员必须通过一项特别决议,并提交进一步的表格,同时在ASIC的公告网站上发布决议通知。

提交表格和注销登记的时间框架确实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因此获得有关这些问题的建议是很重要的。

如果您需要有关清算程序的建议,安和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我们现在提供中英文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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