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财产分割解决方案和斯坦福五步曲

《1975 年家庭法法案》(联邦)(“法案”)第 VIII 部分规定了如何改变已婚夫妇的财产权益的相关规定。对于事实夫妻,该法第 VIIIAB 部分规定了财产分割的适用规定。目前,Stanford v Stanford [2012] HCA 52 高等法院案件对该法案第 VIII 部分和第 VIIIAB 部分的操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斯坦福v斯坦福 [2012]

在斯坦福,高等法院建议,在考虑如何在财产分割解决方案中分配财产时,法院应遵循以下五个步骤:ol>确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衡平权利益。确定根据法案第 79(2) 条下达命令是否公正和公平?检查各方在法案第 79(4)(a)-(c) 或 90SM(4)(a)-(c) 节中的贡献,以确定各方的权利。考虑法案第 79(4)(d)-(g) 或 90SM(4)(d)-(g) 条中的事项,包括章节,并做出未来需求调整考虑提议的判决的影响,做出公正公平的判决。

步骤 1 – 确定各方的合法权益和衡平权利益

在此步骤下,法院将确定每一方的所有合法和衡平权利益。该等权益将包括所有各方的财产、债务、负债和财务资源。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方配偶在拥有的家族公司和家族信托有主要支配权,法院会将其视为婚姻资产。

第 2 步 - 根据第 79(2) 条下达命令是否公正和公平?

在大多数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下,诉讼各方将不再处于婚姻关系,并且不再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财产。鉴于此,需要改变双方的财产权益,以帮助他们继续过各自的生活。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为根据这种考虑下达命令是公正和公平的。

第三步——评估贡献

在评估各方的贡献时,法院有义务考虑以下因素:ol>直接和间接的经济贡献(法案第 79(4)(a) 节或第 90SM (4)(a) 节)直接经济贡献是双方带入婚姻的资产。

ol start="2">非财务贡献(法案第 79(4)(b) 条或第 90SM(4)(b) 条)非财务贡献是一方为增加总资产池规模而做出的贡献。

ol start="3">对家庭福利的贡献或“家庭主妇”贡献(法案第 79(4)(c) 节或第 90SM (4)(c) 节)在这种考虑下,法院将考虑各方对家庭福利的贡献。

第 4 步——未来需求调整

在评估一方的未来需求时,法院将参考该法第 75(2) 条或第 90SF(3) 条。这些因素包括各方的健康和年龄、育儿义务、生活水平等因素。虽然第 75(2) 条提供的考虑因素清单很全面,但法院在对每个案件进行未来需求调整时只需要考虑相关因素。

第 5 步 – 法院命令必须公正公平

在这最后一步,法院作出的改变双方财产利益的最终命令必须是公正和公平的。

结论

如上所述,家庭法财产分割过程可能很复杂且令人不安。但是,在 HandO Lawyers,我们在这里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并帮助您尽可能顺利地完成这一过程。如果您正在分居并想理清您的财务和育儿安排,HandO Lawyers 现在提供中英文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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