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和周期性租赁

周期租赁

周期租赁是可以定期更新的租赁(例如每周,每月或每年)。从租金支付方式中可以隐含定期租赁。当一方希望通过不在下一期间续签来终止租赁协议时,他们必须提前通知另一方。必须发出的通知应与租期一致。换句话说,如果续约期为每月,​​则如果您希望终止定期租赁,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果没有给出终止周期租约的任何步骤或通知,它将继续自动续期到下一个周期,并无限期地持续下去。

周期租赁使房东和租户都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但确定性较低。

定期租赁

如果双方商定了特定的租赁期限,并指定了开始和结束日期,则签订定期租赁。在南澳大利亚州,如果房东或租户要在固定租约期结束时终止租约,则他们必须在租约结束前至少28天向另一方发出终止租约的通知。必须以有效形式发出终止通知。

定期租赁为双方提供了更大的安全性,但除非有终止的理由,否则双方都应遵守约定的租赁期限。

终止租赁的其他理由将在以后的文章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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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本文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安和律师事务所对您根据本文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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