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疏忽索赔

疏忽源于在负有照顾义务的时侯未能采取合理的照顾。其原因是一个人的行为与合理人履行职责的标准之间的差异。对于医生来说,护理标准要高得多。

当合格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即全科医生、牙医、专家)未能以合理的技能和护理去治疗受伤的人时,医疗疏忽或医疗事故将适用于此。即使医疗保健提供者以适当方式行事,但此类治疗或护理未能达到可接受的标准,也可能出现伤害。如果是这样,受伤者可能有权获得赔偿。

将医疗保健提供者与该专业中相当称职的从业者的护理标准进行比较。因此,该标准由法院制定,虽然发现某种做法或方法很常见或被其他从业者所接受,但仍可能是医疗疏忽。

医疗疏忽索赔的一些例子包括延迟诊断或误诊、未能转介适当的专家或紧急治疗、未能在正确的时间提供治疗或护理、未能获得患者的同意进行治疗、未能提供正确的处方或药物、出生期间受伤以及医疗器械有缺陷。

在南澳大利亚州,对过失索赔采取法律行动是有时间限制的。法律诉讼应从诉讼原因(通常是提供医疗或咨询的日期)开始,在三年内。如果不能在三年内向法院提交必要的文件,可能导致索赔成为禁止的法规,这意味着索赔的进行需要法院的许可。但是,在伤害没有立即显现的情况下,索赔可能超出时限。

医疗过失索赔可能非常复杂和昂贵。最好尽快寻求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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