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雇员的变化

对2009年Fairwork Act (Cth)进行了修订(从2021年3月27日起),加入了临时雇员的新定义。根据2009年Fairwork Act (Cth)第15A节,如果一个人接受了一份工作邀请,但却知道该工作不会按照既定的工作模式无限期地继续下去,那么他就是临时雇员。例如,如果一个员工没有固定的时间表,他们的工作时间会根据雇主的需要改变,或者员工可以拒绝或交换swift,那么他们就被认为是临时雇员。

2009年Fairwork Act (Cth)还包括一项权利,即在2009年Fairwork Act (Cth)第4A条规定的雇主和雇员同意的情况下,要求将临时工作转换为永久工作(全职或兼职)。部分66 b下,如果在过去12个月期间雇佣了雇员6个月,雇主必须提供转换的机会。该员工在一个持续的基础上,有一个正常的工作时间模式,工作时间的模式可以继续作为一个长期雇员,没有重大调整。根据第66F条的规定,雇员也有要求进行此类转换的权利。

该法案的另一项重要修订,是根据第125B条,规定雇主须向雇员提供新的“临时就业资料声明”。

最后修正案包括第545A款规定的抵消临时负荷的权利的能力。这适用于雇主错误地将临时雇员分类,并已补偿该雇员的相关权利。例如,如果有长期津贴的欠薪,这可以帮助防止收到临时负荷和欠薪津贴(即年假)。

对于雇主和雇员来说,确保他们的雇佣合同准确地反映新法的最新变化是至关重要的。雇主亦有责任检讨临时雇员的工作时间模式,并向临时雇员提供临时就业资料声明。

如果您的员工因临时工问题而产生纠纷,或者您是需要咨询的雇主或雇员,安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我们现在提供中英文在线服务。

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与我们预约在线咨询:https://straits-lawyers.square.site/product/online-consultation-/11?cs=true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straitslawyers.com或致电0884109069安排预约。

安和律师正在逐渐发展!随着我们最近的成长和发展,我们很兴奋地宣布我们的团队已经扩大并推出我们的新名称HandO律师,也称为安和律师事务所。随时待命,等待HandO 带给您的法律代表新时代!

请注意,本文不构成法律咨询,安和律师不会对您基于本文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法律责任。

保持联系

我们的多技能、多语言团队致力于为您提供帮助。请与我们联系以体验基于解决方案的法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