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遗嘱和遗产规划-您能否在遗嘱中为孩子指定监护人

无论老幼都应开始考虑遗产规划,COVID-19疫情导致对遗嘱的需求增加。随着每天新闻报导有关COVID -19的死亡率,我们能够理解大众为什么对遗嘱的需求增加。

在上一篇有关遗嘱的文章中,我们讨论了制定正式遗嘱的重要性。今天,我们将讨论继承规划。

划 – 在您的遗嘱中为您的孩子任命监护人

生儿育女对继承规划来说是一个异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幼儿的父母需要考虑并注意他们心目中法定监护人的候选人会否在子女年满18岁之前去世。

父母可以为未成年子女任命合法监护人,方法是将该人指定为遗嘱中的选定监护人。我们通常建议父母在初次任命的监护人去世时无法或不愿承担该责任的情况下,提供替代人选。

如果没有任命监护人,家庭成员之间可能会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并且会对谁来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产生混淆。通过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其愿望,可以澄清对此问题的任何困惑,并减少发生纠纷的机会。

受托人/执行人可以通过信托获得资金,以满足您孩子的教育,福利和健康需求。

委托书中明确规定了委托给受托人/执行人的权力,通常这些权力以信托形式来进行。

虽然在订立您的遗嘱上是不必聘请律师,但这是一个冒险的选择。重要的是要让专业人士为您订立遗嘱,以免出现错误和分歧,因为您可能会冒遗嘱被某人质疑或被法院裁定无效的风险。

疫情时期我们的流程

客户指示

我们的公司会非常谨慎,并严格遵守澳大利亚政府关于社会隔离的新政策。因此,我们鼓励客户通过我们公司提供的在线或电话会议向我们提供说明您的需求。

执行遗嘱

我们将根据您的指示准备您的遗嘱,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其邮寄给您进行审查。一旦您对遗嘱的准备感到满意,我们将安排您一个时间来临我们公司,并在签署遗嘱前与您一齐作最后检查。

请注意,本文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安和律师事务所对您根据本文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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