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第3条)修正案

2006年通过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Cth),以保护企业和社区免受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其他严重犯罪的侵害。该法案最近已修订并于2021年6月18日生效。这些法律的运作方式会影响您或您的企业携带、报告、收付和转移资金的方式。为了避免严重的刑事和民事处罚,遵守这些法律是很重要的。

客户识别程序

根据该法第37A和37B条,报告实体(通常是金融、赌博或相关服务提供商)现在可以依靠第三方进行的客户身份识别和验证。只要满足了某些要求,这些修正案就可以保护报告实体免受依赖第三方的责任。修订的目的是提高报告实体和其他机构之间信息交流的效率。

代理银行关系(仅限金融机构)

根据该法案第95条,金融机构现在被禁止与允许其账户被空壳银行使用的金融机构建立代理银行关系。因此,对企业来说,对潜在的和当前的代理银行关系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至关重要。

泄密犯罪

虽然报告实体仍然被禁止披露编写可疑事项报告的情况,但修正案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该法案第123条现在可以帮助报告实体与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法律咨询和外部审计。报告实体还可以根据某些条件与位于澳大利亚境外的企业集团成员共享信息,并与有意获取可疑活动信息的相关执法机构联系。

资金跨境流动

修正案简化了有关向海外转移资金的条款。旅行者现在必须根据第53条报告价值为10,000澳元或以上的所有实物货币(即现金、支票、其他类型的本票)的跨境流动,并承担严格的责任。第54条规定了此类报告的要求。因此,如果您实际将货币转移到澳大利亚边境,您应该寻求有关报告此类金额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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